木質防火門是建筑物防火分隔設施之一,通常在防火墻上,樓梯間出入口或管井開口,減少火災損失起著重要的作用。
防火等級
在高層民用企業建筑工程設計進行防火技術規范研究中將防火門定為甲、乙、丙,并對其耐火極限問題作了明確規定,甲門不得明顯低于1.5小時,乙級門不得低于1小時,丙級門不得低于0.5小時。分成半滿的玻璃板和兩個系列以及單,雙葉品種。
規格尺寸
木質防火門的尺寸、構造設計尺寸應符合GB 5824《建筑工程門窗洞口結構尺寸不同系列》的規定。
它制作技術要求:
1.厚度大于50毫米的門框和門應使用雙榫。組裝框架和風扇時,榫槽應緊密聯鎖,用膠楔粘合緊固。
注意:在潮濕的地區,產品等級Ⅰ酚醛樹脂粘合劑應該是防水的,水可以是半產物Ⅱ級尿素樹脂膠。
2.制作進行膠合板門(包括通過纖維板門)時,邊框和橫楞必須在同***面上,面層及邊框及橫楞應加壓以及膠結。應在橫楞和上、下冒頭各鉆兩個方面以上的透氣孔,以防出現受潮容易脫膠或起臌。
3.木質防火門的生產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應凈光或磨砂,并不一定得有刨痕、毛刺和錘印。
(2)機架和風扇的對準應符合設計要求,切割角度和縫紉應牢固光滑。
( 3 )小型、短型膠合板門、膠合板門、纖維板門不得脫膠。膠合板不得滲透表面的膠合板及板條。